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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邱县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8-04-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统战部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霍邱县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已经县委统战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霍邱县委统战部

2018年4月17日



霍邱县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统战信息宣传工作,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参与统战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参照市委统战部信息宣传工作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

2.各乡镇、开发区从事统战工作人员,县中华职教社工作人员。

二、奖励范围

被县级以上媒体、信息简报类、网站采用的统战信息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信息、通讯、图片、音视频等。

三、奖励方法

(一)任务指标

按月计算,县委统战部每月上报市委统战部稿件35篇以上,其中县民宗局、县工商联至少各上报10篇,县台办、县侨联、县中华职教社至少各上报3篇;其他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县委统战部稿件原则上不少于1篇;各乡镇、开发区每月上报县委统战部稿件2篇以上,保证稿件质量。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被采用的信息稿件奖励一定稿费。

1.报刊杂志类(含电视台)

被媒体杂志采用的信息稿件,按照国家(中央)、省、市,不足500字的每篇稿费600元、400元、2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稿费800元、600元、400元。

2.信息简报类

被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用的信息稿件,按照国家(中央)、省、市每篇稿费600元、400元、200元;被统战部门采用的信息稿件,按照中央、省、市每篇稿费500元、300元、100元。

3.网站类

被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按照中央、省、市每篇稿费120元、80元、40元;被统战部门、民宗部门、台办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按照中央、省、市每篇稿费90元、60元、30元。

4.评比类

(1)凡参加国家(中央)、省、市举办的信息宣传工作评比获奖的,对应稿费金额实行1:1配套发放稿费。

(2)被市委统战部评选为月度优秀稿件的每篇稿费另增加150元,被评为月度优秀信息的每篇稿费另增加100元。

(3)获统战课题研究成果奖的,按照国家(中央)、省每篇稿费5000元、3000元。

(三)稿费兑现

(1)信息宣传稿费兑现由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定期统计通报信息稿件采用情况。

(2)被采用的信息稿件,凭采用原件或复印件,电台、电视台信息稿件凭用稿通知单作为稿费兑现依据。

(3)同一条信息稿件被多家报刊杂志、简报重复采用,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累计奖励。

(4)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信息稿件,按1篇(条)统计,按1篇(条)发放稿费。

(5)稿费每半年集中兑现1次。

(6)被采用的信息稿件,署名为集体的,稿费发给集体后自行分配;署名为个人的,稿费发放给个人。

四、相关要求

1.上报的综合调研文章和信息稿件必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方可报送。

2.信息稿件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内容充实。强化统战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专题性,做到一事一报送,鼓励一稿多投。

3.信息稿件必须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涉密敏感内容不得在报纸、网站等载体发布,否则,后果自负。涉密类信息稿件,需由专人送达;非涉密类信息稿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hqxwtzb@163.com,联系电话:0564-6022652。

4.国家(中央)级媒体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台,中央统战部《中国统一战线》、《零讯》、《调研参考》;中央统战部信息简报:《统战工作(要报)》、《每日汇报》等。

5.省级媒体杂志:《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省委统战部《安徽统战》;省级信息简报:省委办公厅《安徽信息·涉稳动态》、《安徽信息·每日快报》、《安徽信息·情况专报》、《安徽信息·每日要情》、《安徽信息·工作交流》、《安徽信息·上报中办》等;省委统战部信息简报:《统战专报》、《意见建议》。

6.市级媒体杂志:《皖西日报》、六安广播电视台等。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由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原《霍邱县统战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