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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日期:2017-11-22    作者:李厚生    来源:民宗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今年以来,霍邱县民宗局按照省、市宗教局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宗教事务法制化、规范化,致力于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为组长,县民宗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各宗教团体也建立了创建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创建标准、评分细则、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确保了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宣传培训,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宗教界座谈会等形式,将创建活动宣传到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让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同时,召开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抓好结合,整体推进。一是与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相结合;三是与开展“五教同力˙助困脱贫”活动相结合;四是与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相结合,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规范、行为规范”,以规范促创建。

      督导检查,确保成效。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等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乡镇采取“一听、二查、三问、四反馈”的方式,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查指导,对照评分细则,列出问题清单235条,逐乡镇下达交办函要求整改,县民宗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目前,全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成效显著,已有2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5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市级标准,25处达到县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