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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总商会召开推进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

日期:2019-07-22    作者:刘庆    来源:县工商联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7月15日,由县工商联牵头,霍邱县总商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动中心组织,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参加,成功召开“霍邱县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

       会上传达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联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皖司通〔2019〕3号文件,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和会员企业代表立足县情、企情和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就扎实推进全县商会调解工作提出了务实有效的工作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全县商会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扎实,县总商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动中心的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向心力和服务力进一步显现,企业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高涨。面对全县中小企业众多、复杂矛盾问题纷繁交织的实际,依托县总商会“双创”中心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以商调商的优势,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依法调解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事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家队伍法制素养建设,保障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非公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实行部门联手合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共同推进霍邱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作用发挥。

       会议就加快推进全县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达成共识。决定由县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合作,依托县总商会“双创”活动中心,共同制定出台《霍邱县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建“霍邱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五落实”(即组织、人民、经费、场所、制度落实)和“六统一”(即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要求,规范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司法行政部门实行派员指导,司法局加强业务培训,法院加强诉讼对接,派驻专门法官指导,检察院积极介入支持,共建共促,推动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形成商会调节工作的长效机制。会议确定了各部门工作业务具体联络人和推进工作计划,力争7月底,确保8月份,完成各项基层基础建设,调解工作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