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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迎宾:饮水思源 不忘善举

日期:2018-07-1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家之都商厦成立于2005年12月10日。从1981年在城东南路的自搭草房家庭代销店起家,历经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商厦成立十余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司总经理汤迎宾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和顽强拼搏,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公司现拥有一家主店,四家分店和一处配货中心,目前总营业面积为1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近亿元,流动资金2000多万元,在职员工近600人,其中下岗职工占80%以上。经营商品两万余种,年销售营业额近亿元,年上缴利税近百万元,是一个软硬件设施一流,购物环境优美,经营品种齐全,质优价廉的理想购物场所。

       这些年来,家之都商厦在汤迎宾总经理的带领下始终秉承“货真价实,诚信服务”的宗旨,使广大消费者满意,也使自己满意。随着商厦经营状况呈上升势头,营业额不断增大,收入逐步增加,同时上缴国家的税收也逐步增多。在每年市场监督检查中,“家之都超市”都先后受到县工商局、县消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可和鼓励。县消协向公司颁发了“消费者信得过摊店”匾牌。在县工商局的指导下,我公司派员到国家商标局对“家之都”名称进行了注册。随着近几年二期三期超市的开业经营,使“家之都超市”的名声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如今,家之都商厦是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私营企业,六安市工商联授予爱岗敬业守法经营单位,省物价局授予“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是县纪委、监察局挂牌保护单位和县国、地税先进纳税单位,六安市消费者协会授予该企业为2006-2007年度诚信单位。连续几年被县物价局授予“价格诚信示范单位”。2010年度,被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2年度被县物价局授予“价格诚信优秀示范单位”及县商务局授予“商业服务先进单位”。2016年度被评为六安市第一届“诚信经营企业”。         2017年家之都商厦获得全省“光彩之星”,在2017年4月份被霍邱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6年度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12月份荣获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点2016-2017年度先进单位。

       2008年6月,我的家庭被省文明委授予“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示范家庭”光荣称号。2009年9月,六安市委统战部、经委、人事局等五部门授予我“六安市首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荣称号。2012年,先后被统战部、工商联及团县委评选为“先进个人”及“十佳蓼城青年”,并光荣当选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县工商联副会长。201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授予“爱心突出奉献奖”。

       在赢得这些荣誉的同时我们饮水思源,不忘善举,近几年解决下岗职工400多人,我们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先后为农村中的贫困五保老人、城镇下岗职工特困户。在汶川地震时,我们积极响应国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积极捐款达2万余元,我们的实际行动,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做为一名县人大代表,我积极参加县人大和城关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做到献计献策,履行职责,不辱使命。

       家之都商厦在汤迎宾的带领下致富后仍不忘国家,不忘报效社会,据统计先后为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和贫困、五保老人以及下岗职工中的特困户捐款20多万元,自2001年以来还先后救助29位贫困大学生,仅救助款就花去8万余元,2006—2007年度先后捐款25万余元慰问贫困户。今后,一旦遇上希望工程、支援灾区、公益建设等,我商厦都将继续慷慨解囊,带头捐资捐物,尽力奉献。